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1-048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数量:8,082,130 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自主行权起始日期:2021 年 7 月 5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37,722.6419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761,086.2382 万股的 4.96%。其中首次授予 31,722.6419 万份,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761,086.2382 万股的4.17%;预留授予6000万份,占该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79%。
(二)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 预留授予
授予日期 2016 年 12 月 8 日 2017 年 11 月 2 日
授予价格 5.64 元/股 7.95 元/股
授予数量 26,666.07 万份 4800 万股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1416 人 520 人
实际登记授予数量 26,132.53 万份 4,695.20 万份
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1349 人 503 人
2、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 预留授予
授予日期 2016 年 12 月 8 日 2017 年 11 月 2 日
授予价格 2.82 元/股 3.98 元/股
授予数量 4938.8669 万股 1200 万股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1671 人 520 人
实际登记授予数量 4707.7813 万股 1081.9863 万股
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1538 人 479 人
(三)公司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若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17 年 11 月 2 日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价格为 7.95 元/股;2018
年 8 月 21 日,公司实施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派每股现金红利
0.16 元;2019 年 7 月 17 日,公司实施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派
每股现金红利 0.26 元;2020 年 7 月 22 日,公司实施 2019 年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分派每股现金红利 0.42 元;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派每股现金红利 0.60 元。故本次调整后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6.51 元/股。
如后续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将根据规定相应调整。
二、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说明
根据 2016 年激励计划规定,本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授予日起满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授予日起 5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行权比例为预留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 25%。本次股权激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次行权条件及成就情况如下:
序号 股票期权行权满足的条件 符合行权条件的
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此情
1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形,满足行权条件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
2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此情形,满足行权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19 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
3 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公司业绩条件:三一重工 2019 年归属 的净利润为 112.07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8 年增长 10%或以上 亿元,较 2018 年
增长 83.23%,满足
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
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系数由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
面的考核绩效对应如下: 公司按照激励对
4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系数 象个人层面绩效
卓越 100% 确定其实际可行
优秀 90% 权的额度
良好 70%
不合格 0%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公司根据 2020 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对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说明
(一)预留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1、授予日:2017 年 11 月 2 日
2、行权数量:本次权益实际可行权数量为 8,082,130 份。
3、行权人数:本次权益符合条件的行权人数为 403 人。
4、行权价格: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6.51 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7、行权安排:本次行权起始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5 日,行权终止
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1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 第
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等。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占2016年股权 占授予时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可行权数量 激励计划总量 本的比例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0 0.00% 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 8,082,130 2.21% 0.11%
总计 8,082,130 2.21% 0.11%
四、公司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特别是股权激励对象2020 年度个人绩效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股票期权费用应在期权有效期内,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且该成本费用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示。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