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一般法人投资者(C类)配售股份(A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38号文核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1年7月2日至2001年7月20日采用向一般法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战略投资者配售和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了280000万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4.22元,发行配售情况如下:
类别 数量 备注
战略投资者 57000.00万股 持股锁定期8个月
合计 69000.00万股 持股锁定期3、4个月
一般法人投资者 其中:A类
6376.95万股 持股锁定期4个月
(含证券投资基金) B类
48507.72万股 持股锁定期4个月
C类
14115.33万股 持股锁定期3个月
上网发行(对一般投资者)
154000.00万股 已于2001年8月8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注:1、A类—来自证券投资基金,且承诺锁定期不少于4个月者;
B类—来自其他一般法人投资者,且同时满足以下两条标准者:
(1)、有效申购股数2000万股或以上;
(2)、承诺锁定期不少于4个月
C类—来自其他一般法人投资者,且同时满足以下两条标准者:
(1)、有效申购股数100万股或以上;
(2)、承诺锁定期不少于3个月
2、持股锁定期—自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至其所持股份允许上市流通日的时间
根据本公司的“申购预约公告”(该公告已于2001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和“法人配售结果公告”(该公告已于2001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约定的条件,一般法人投资者配售中的C类一般法人投资者所购入的141153300股,自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持股锁定期不得少于3个月。
继上网发行的154000万股已于2001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后,C类一般法人投资者配售购入股票规定的持股锁定期限将于2001年11月7日届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安排,向C类一般法人投资者配售的141153300股将可于2001年11月8日开始上市流通。
本次向C类一般法人投资者配售的141153300股上市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变动后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国家股 67121951000 67121951000
(2)境内法人配售股(A股)
其中:战略投资者 570000000 570000000
一般法人投资者 690000000 -141153300 548846700
其中:证券投资基金63769500 6376950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68381951000 -141153300 68240797700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外上市的普通股(H股)
16780488000 16780488000
(2)境内上市的普通股(A股)
1540000000 141153300 16811533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18320488000 141153300 18461641300
(三)股份总数 86702439000 86702439000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张洪林
200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