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 2021-055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连同附属公司简称“本集团”)二〇二一年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九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 2022-2024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
议并申请协议上限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船舶服务总协议》、《船员租赁总协议》、《物业租赁总协议》、《综合服务总协议》、《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以下简称“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董事会同意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对本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2-2024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及申请年度上限事宜出具意见。
董事会同意聘请金联资本(企业融资)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对拟上报独立股东批准的《船舶服务总协议》、《船员租赁总协议》和《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出具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任永强先生、张清海先生和刘竹声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 2022-2024 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申请协议上限金额的议案》提交至董事会会议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签署,详请参阅本公司于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步发布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情况: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于 2021 年 12 月份召开本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酌情确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项,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