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海发展 股票代码:600026 公告编号:临2010-027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新建散货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二零一零年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批准(请参考本公司同日发布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中海浦远航运有限公司(“浦远航运”)于2010年11月26日(星期五)在上海与独立第三方广州中船龙穴造船有限公司(“龙穴船厂”)及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中船贸易”)签约建造两艘8.2万载重吨散货船。
一、概述
浦远航运于2010年11月26日与龙穴船厂及中船贸易在上海签订两艘8.2万载重吨散货船建造合同,总价为6,484万美元。此项交易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合同方介绍
买方:
浦远航运:注册于香港,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发展香港”)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航运业务。
卖方:
1、龙穴船厂: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珠江管理区西路68号,主营业务为船舶制造等,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持有其10%股权。
2、中船贸易:注册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主营业务为船舶国际营销等。 1三、合同主要内容
浦远航运此次在龙穴船厂及中船贸易建造两艘8.2万载重吨散货船,总价为6,484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34亿元)。船款将分别按各船的造船进度分五期以美元支付,每期支付各船船款的20%。此次造船所需资金的30%拟由双方股东提供借款、70%通过银团融资解决。该两艘8.2万载重吨散货船交船时间预计为2012年5月和12月。
两份合同规定,相关散货船的交船日延迟各自不超过30天,合同价格不作调整。如果超过上述期限,但各自不超过210天,相关散货船各自的合同价格将根据延迟的具体期限进行扣减,扣减金额乃按每日7,600美元的每日扣减率计算。根据两份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应为可允许的延迟。
如果交船时间延迟超过210天,除非协议各方另行议定,否则,浦远航运有权按照合同价扣减不超过136.8万美元的价格接受相关散货船,或有权拒绝接收所交付的船舶,在此情况下,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和利息应退还予浦远航运。
如果船舶的状况(包括船速、燃油消耗量、吨位)超过或低于协议之标准,合同价格亦将向下调整。然而,倘有关状况过于超过或低于协议之标准,浦远航运有权拒绝相关船舶交船,并接受卖方连同利息之退款,或就相关船舶议定新价。
四、签署合同原因及影响
该两艘8.2万吨散货船建成投产后将用于进口铁矿石或煤炭运输或以期租方式投入国际市场经营。目前的造船价格已较金融危机前下降30-40%,根据该两船的造价,根据业务部门测算,该两船在投产后在市场上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五、其他事项
此项交易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即使将此项交易与2010年8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嘉禾航运有限公司在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订造两艘5.3万吨散货船及2010年11月22日中海发展香港在上海江南长兴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订造四艘18万载重吨级散货船合并计算也未构成本公司的主要交易,因此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