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9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通过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秦皇岛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转让底价拟定为秦皇岛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的评估值14,260.50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的实施尚需经过北京市国资委审核批准。
一、交易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秦皇岛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通过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秦皇岛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首创”)50%股权,转让底价拟定为秦皇岛首创50%股权的评估值14,260.50万元。本次转让的评估报告尚需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审核批准。
该交易的实施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原秦皇岛市公用事业局):持有秦皇岛首创50%股权,负责人:李耀滨;办公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98号;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基本情况:秦皇岛首创成立于2005年10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375.09万元,公司持有其50%股权,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持有其50%股权;法人代表人:程贵;注册地址:秦皇岛市民族路236号;经营范围:自来水供应、生产、市政公用行业给水设计、管道设计、安装维修等;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享有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2、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财务情况:由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秦皇岛首创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15]第2030号】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15年6月30日。秦皇岛首创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 64,139.54 54,070.81
负债总额 50,774.48 40,454.19
资产净额 13,365.06 13,616.61
项目 2014年度 2015年1-6月
营业收入 24,138.50 12,101.77
净利润 -607.62 251.56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由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秦皇岛首创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中威正信评报字[2015]第1095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是2015年6月30日,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
经市场法评估后的秦皇岛首创净资产为28,521.00万元,评估增值14,904.39万元,增值率109.46%。公司持有的50%股权对应的股东权益价值为14,260.50万元。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秦皇岛首创净资产为20,794.97万元,评估增值
7,178.36万元,增值率52.72%。公司持有的50%股权对应的股东权益价值为10,397.49万元。
鉴于本次评估目的、被评估单位的行业特点等因素,最终选用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秦皇岛首创全部股东权益在2015年6月30日所表现的价值为28,521.00万元。
根据评估结果,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底价拟定为14,260.50万元。该评估报告尚需经过北京市国资委核准。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和管理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出售资产完成后,对公司现金流将有所增益,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审计报告。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日
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从业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