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2—042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5 月 30 日,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集团”)与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有限”)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东风有限向东风集团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598,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9.90%)(以下简称“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并约定在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东风集团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上市公司除东风集团以外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502,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5.10%),以取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
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1)。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宜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后,东风集团和东风有限于2022年8月26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后,东风集团、东风有限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东风有限 1,202,000,000 60.10% 604,000,000 30.20%
东风集团 - - 598,000,000 29.90%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性文件的要求。
(三)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东风集团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上市公司除东风集团以外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拟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502,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5.10%)。东风有限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承诺,在东风集团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发出部分收购要约后,东风有限应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载明的期限内以其届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全部股份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将全部股份临时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除非东风集团发出的部分要约失效、变更或被东风集团撤销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要求,东风有限不得撤回其预受要约。前述要约收购实施完成后,东风集团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