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8 证券简称:美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5,917,054.80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母公司净利润
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 8,771,172.40 元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 228,229,621.70 元(含结转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履行公司上市时做出的“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承诺,结合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提议公司 2023 年度进行现金分红。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9 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118,867,75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2,584,873.26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如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