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天荣街 3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5,652.13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3 年 11 月 21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板块
发行后总股本 22,608.52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3 年 11 月 10 日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本次发行概况 ...... 2
目 录...... 3
第一节 释义 ...... 8
一、普通术语 ......8
二、专业术语 ......10
第二节 概览 ...... 12
一、重大事项提示 ......12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14
三、本次发行概况 ......15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7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 ......23
六、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30
七、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30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34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34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34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6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7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37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41
三、其他风险 ......42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3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43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48
四、发行人成立以来的重要事件 ......50
五、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51
六、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51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55
八、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员工持股平台基本
情况 ......63
九、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78
十、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78
十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的情况 ......78
十二、发行人股份情况 ......79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87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92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92
十六、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 ..93
十七、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持股份质押、
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情况 ......94
十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 ......94
十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96
二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和福利情况 ......96
二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
股份的情况及所持股份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97
二十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98
二十三、最近三年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98
二十四、发行人的股权激励情况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98
二十五、公司员工情况 ......98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 106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06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27
三、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62
四、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70
五、公司主要客户与供应商、竞争对手重叠情况 ......172
六、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173
七、公司主要资质及特许经营权情况 ......183
八、公司技术和研发情况 ......189
九、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203
十、公司质量控制情况 ......203
十一、环保情况 ......205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07
一、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07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218
三、与财务会计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221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221
五、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 ......222
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25
七、分部信息 ......253
八、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253
九、公司主要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254
十、主要财务指标 ......259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 ......261
十二、资产质量分析 ......305
十三、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337
十四、报告期内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
等事项 ......361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承诺及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保、
诉讼或仲裁事项 ......363
十六、盈利预测信息 ......365
十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365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369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36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371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372
四、公司未来发展与规划 ......373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377
一、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377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377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及受到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
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378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380
五、公司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380
六、同业竞争 ......382
七、关联交易 ......393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 412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程序 ......412
二、股利分配政策 ......412
三、公司关于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417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18
一、重大合同 ......418
二、对外担保情况 ......421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421
第十一节 有关声明 ...... 425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42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426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427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人声明 ......428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429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431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432
八、验资机构声明 ......433
九、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434
第十二节 附件 ...... 435
一、附件 ......435
二、附件查阅地点、时间、联系人 ......473
附录...... 474
附录一、软件著作权 ......474
附录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 ......484
附录三、专利 ......492
第一节 释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本公司、公 指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司、中机认检
中机认检有限 指 北京中汽寰宇机动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2017 年 12 月公司名
称变更为中机寰宇认证检验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寰宇检验中心 指 北京中汽寰宇机动车检验中心,公司前身
公司章程 指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董事会、 指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监事会
中泰证券、保荐人、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信永中和
发行人律师、大成 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评估机构、中和资产 指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 指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 1-6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 6 月末
报告期末 指 2023 年 6 月末
元、万元、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