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智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427.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122号文予以注册。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人”、“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和中信建投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决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427.1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价格28.0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5.58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4年1月
18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17.06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30.98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按照《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34.38元/股(不含34.38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34.38元/股,申购数量小于500万股(不含5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34.38元/股,申购数量等于5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4年1月18日(T-4日)11:15:36:073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进行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68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数量合计31,94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3,153,190万股的1.0129%。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综合考虑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8.01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4年1月24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4年1月24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28.01元/股,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71.355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
5. 本次发行价格28.01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9.1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8.8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5.5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5.1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 本次发行价格为28.01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属行业为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截至2024年1月18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7.06倍。
(2)截至2024年1月18日(T-4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T-4日股票 2022年 2022年 2022年扣非 2022年扣非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收盘价 扣非前EPS 扣非后EPS 前静态市盈 后静态市盈
(元/股) (元/股) (元/股) 率(倍) 率(倍)
300660.SZ 江苏雷利 26.38 0.8161 1.0698 32.32 24.66
002892.SZ 科力尔 14.17 0.1649 0.1199 85.93 118.18
T-4日股票 2022年 2022年 2022年扣非 2022年扣非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收盘价 扣非前EPS 扣非后EPS 前静态市盈 后静态市盈
(元/股) (元/股) (元/股) 率(倍) 率(倍)
301226.SZ 祥明智能 20.37 0.5951 0.5463 34.23 37.29
算术平均值(剔除科力尔后) 33.28 30.98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4年1月18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静态市盈率均值计算剔除了极值(科力尔)。
本次发行价格28.0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5.58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4年1月18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17.06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30.98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相较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公司具备如下竞争优势:
①发行人在空调细分领域有较高市场地位
公司的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在空调细分领域有较高市场地位。经过多年行业积累和发展,公司长期服务于家电行业的龙头企业,是美的、格力、海尔、海信、奥克斯等知名家电集团的主要微特电机及组件供应商。公司主要客户已覆盖了国内大部分空调市场。
公司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也收获了客户的大量好评,有助于公司保持市场地位。公司曾获得海尔“2019年度最佳合作伙伴奖”、海信“2021年度优秀供应商”、“2020年度优秀合作伙伴奖”和“2019年度出口优秀合作伙伴奖”、奥克斯“2019年度优秀供应商”等多项荣誉。
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在各主要客户的供应份额情况如下:
客户 产品类别 2021 年供应份额[注]
微特电机 40%左右
美的集团 空调水泵 40%左右
运动组件 20%-30%
海信集团 微特电机 50%左右
(除海信日立外的海信山东
公司、海信广东等公司) 运动组件 销售规模较小
客户 产品类别 2021 年供应份额[注]
海信集团 微特电机 80%左右
(海信日立) 空调水泵 50%左右
微特电机 60%左右
海尔集团
运动组件 销售规模较小
微特电机 份额较小
格力集团
空调水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