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新材: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于2021年3月20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出席了
本次会议,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11.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7.02%,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潘昌主持。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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