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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事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3-07-24

福事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Jiangxi First Hydraulic Co., Ltd.

 (住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福事特大道 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二〇二三年七月


                      特别提示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事特”、“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3年 7月 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 8,000万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五)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随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净资产大幅增加。尽管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预期效益良好,但募投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和达产期,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公司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可能不会与净资产的增长保持同步。在本次发行后,短期内,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关注相关全部风险因素的描述,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工程机械、矿山机械等行业,由于上述行业的竞争格局和公司自身的市场竞争策略,公司客户呈现集中化的特点。公司现有客户相对稳定,主要客户包括三一集团、江铜集团、中联重科、中煤集团、国能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18%、83.84%和76.54%,客户集中度较高。若未来公司下游行业格局或上述主要客户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或主要客户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滑,而公司无法及时、有效地开发新的客户,将影响公司业务开展,可
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三一集团存在重大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三一集团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9.61%、58.69%、46.21%,销售毛利占比分别为59.41%、52.62%、41.92%。公司对三一集团存在重大依赖的风险。公司预计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对三一集团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的情形。目前,公司与三一集团已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如果未来公司新客户拓展计划不如预期,或三一集团经营、采购战略发生较大变化,或公司与三一集团的合作关系被其他供应商替代,或行业竞争加剧、宏观经济波动和产品更新换代等因素导致三一集团市场份额下降进而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公司的业务发展和业绩表现将因销售收入依赖于三一集团而受到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成本比例在 70%以上,是主营业务成本的重要构成部分。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法兰、接头等,整体来看上游钢材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成本有一定影响。未来若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且公司未能及时对产品售价进行调整,将影响公司的营业利润,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毛利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5.54%、40.05%和37.82%,整体呈下降趋势,公司产品毛利率主要受到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以及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若未来上述影响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将面临下降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五)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总体呈波动增长趋势,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9,045.68万元、50,486.94万元及46,456.90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7,355.73万元、9,555.04 万元及 8,134.08 万元,公司 2022 年经营业绩同比存在下滑。若公司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加剧、宏观经济
整体放缓、市场需求变动不确定性增加,或公司在客户开拓方面不达预期,或公司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无法满足市场技术迭代需求进而无法持续推出满足客户要求的新产品或优化产品结构,或公司未能有效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提高生产运营效率从而控制营业成本,公司存在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六)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0,038.21 万元、9,932.54 万
元和 12,459.8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2.95%、25.27%和 35.00%。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余额预计将会增加。若未来因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导致下游行业状况恶化,或个别客户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七)税收优惠变化的风险

  江西福事特、江苏福事特及湖南福事特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在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期间内均可以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若未来国家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江西福事特、江苏福事特及湖南福事特不能持续满足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的条件,可能将无法继续享受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从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 1 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287号”文注册同意,具体内容如下:

  1、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642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福事特”,证券代码为“301446”。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的 2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3年 7 月 25
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3 年 7月 25日


  (三)股票简称:福事特

  (四)股票代码:301446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8,0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0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2,000 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6,000 万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全部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未采用战略配售的方式进行。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发行人股东关于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除上述(十)、(十一)外,本次上市股份无其他限售安排。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非
    项目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交易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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