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英特科技 股票代码:301399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EXTEK TECHNOLOGY CO., LTD.
(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乐三路 46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二〇二三年五月
特别提示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科技”、“发行人”或“公司”)
股票将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
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公司特
别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投资公司股票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88,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20,864,30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 43.99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
行业为“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3 年 5 月 8 日(T-4 日),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0.39 倍,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5.98 倍。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8.83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超出幅度为 27.78%,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45.98 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
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五)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一)技术及产品创新风险
坚持技术及产品创新是公司在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公司已在高效换热器的产品设计、生产工艺、分析检测等方面形成了自主核心技术,并具备对相关产品设计、优化、工艺的持续创新和改进能力,使公司产品始终保持行业优势地位。但如果公司发生研发前瞻性不足、技术路线偏离市场需求或者未能对市场的发展趋势做出正确判断等情形,可能导致技术创新失败、技术创新成果无法顺利产业化、创新型产品无法获得市场认可等情况,将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可持续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下游行业发展波动风险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高效换热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
主要包括高效新型壳管式换热器、同轴套管式换热器、降膜式换热器等产品以及分配器等,作为热泵、空调的核心零部件,广泛应用于采暖、热水、制冷、工农业生产等领域。公司的经营业绩与下游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如果未来宏观经济环境或者下游相关行业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主要客户集中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的热泵、空调生产厂商,包括海尔、天加、格力、美的、大金、麦克维尔及中广电器等。报告期内,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
为 18,566.49 万元、27,790.44 万元和 35,112.26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56.61%、56.61%和 61.97%,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因宏观经济周期波动或其自身市场竞争力下降导致生产计划缩减、采购规模缩小,或本公司的供应商认证资格发生不利变化,公司新产品研发、技术储备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可能导致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负面影响。
(四)产品质量风险
作为热泵、制冷系统的核心部件,换热器的品质直接影响到下游终端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大型热泵、空调整机厂优先选择产品质量稳定、性能好、规模大、美誉度高的换热器厂家为其提供配套产品。公司的客户主要为热泵、空调整机厂,该等客户对于产品质量的要求极高。虽然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控制,自设立以来未出现重大质量纠纷,但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客户对产品质量要求的提高,如果发行人不能持续有效的执行相关质量控制措施,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将对公司的品牌声誉和经营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6.85%、80.02%和81.50%,材料成本是公司产品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铜管、铜棒、钢管等。如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不能相应提高产品价格转嫁成本,或者供应商无法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公司生产安排受到影响,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募投项目未能实现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厂房建设、购买生产设备及研发检测设备等,预计完全投产后,每年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约 2,056 万元,整体金额较大。虽然公司结合对行业发展的判断及自身经营情况对未来市场需求进行了审慎评估,并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分析,但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实施进度、投资成本、宏观经济形势、下游市场需求、行业政策、市场竞争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公司无法按计划顺利实施募投项目,可能会出现产能过剩、业绩下滑,甚至募投项目终止的情况。
(七)实际控制人因未办理外汇补登记而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实际控制人方真健在投资英特工业以及后续英特工业持有英特有限股权期间,未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 号)(以下简称“37 号文”)的规定办理外汇补登记手续。根据 37 号文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境内居民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外汇登记、未如实披露返程投资企业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项进行处罚。”方真健作为相关外汇登记的责任主体,其未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补登记事宜,可能面临被责令改正、警告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 1 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59 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424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英特科技”,证券代码为“301399”。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的 20,864,308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23 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3 年 5 月 23 日
(三)股票简称:英特科技
(四)股票代码:301399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8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