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2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459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主承销商”或“保荐人”)。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2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43.99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8.83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0.39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45.98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51.30元/股(不含51.3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51.30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730万股(不含73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51.30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73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3年5月8日14:14:29:649的配售对象,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申报顺序从后到前予以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88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50,38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5,003,590万股的1.0069%。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3.99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3年5月12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5月12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价格为43.99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
次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 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10.0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为43.99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7.6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9.1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36.8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38.8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6、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3.99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英特科技 所属行业为“(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截至2023年5月8日(T-4日),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0.39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 考。
截至2023年5月8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2022年扣非 2022年扣非 T-4日股票 对应的静态 对应的静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前EPS 后EPS 收盘价 市盈率(倍) 市盈率(倍)
(元/股) (元/股) (元/股) -扣非前 -扣非后
(2022年) (2022年)
603090.SH 宏盛股份 0.5339 0.5213 20.32 38.06 38.98
300435.SZ 中泰股份 0.7303 0.6848 14.73 20.17 21.51
300990.SZ 同飞股份 1.3655 1.1264 87.23 63.88 77.44
算数平均值 40.70 45.98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3年5月8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由于一万节能(836161.NQ)为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成交不活跃,因此未纳入可比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范围。
本次发行价格43.99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8.83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0.39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45.98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①技术和经验优势
公司的研发团队多年来一直从事高效换热器的研发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用经验。2008年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年12月研发中心被浙江省科技厅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在标准制定上,公司负责制定了《制冷与空调用同轴套管式换热器》(GB/T25862-2010)国家标准、JB/T11132-2011《制冷与空调用套管换热器》行业标准和JB/T14060-2022《带分配器的壳管式换热器》行业标准;参与制定了《制冷空调用板式热交换器?效率评价方法》(GB/T 30261-2013)和《空冷式热交换器?效率评价方法》(GB/T 30262-2013)2项国家标准。
在技术与产品创新上,公司已在高效换热器的产品设计、生产工艺、分析检测等方面形成了自主核心技术,并具备对相关产品设计、优化、工艺的持续创新和改进能力,使公司产品始终保持行业优势地位。如基于“多头螺旋段管体的锯齿状高效管及其工艺制备技术”、“锯齿状高效螺旋管相关精密设备的研制开发”等技术开发的同轴套管式换热器,结构更加紧凑,换热效率得到大幅度提高。基于“分配器的冷媒分液技术”、“集分配器、收集器和换热器的一体化工艺技术结构”及“U形弯头加工和焊接技术”等技术开发的高效新型壳管式换热器,颠覆了传统壳管式换热器分配结构形式,解决了管程冷媒分配不均、换热面积利用不足、系统间串流泄露的行业难题,使产品可靠性和换热性能得到大幅提升;改变了传统壳管式换热器利用封头隔板实现管程切换或者单U管程的结构形式,使单位体积传热能力和换热面积得到大幅提高。
另外,公司积极开展与高校、研究机构的合作,有效整合了企业外部相关创
新资源,与西安交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强化传热传质机理与新技术、热流学科中的数值模拟及其工程应用、节能原理与减排新技术等方面的合作研发,建立了良好的技术交流、人才培养与资源合作关系。
②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优势
换热器是许多工业产品和设备的重要部件之一,客户在选择换热器产品时,产品质量的可靠和稳定是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如果换热器出现问题,将可能导致客户的产品或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对客户的业务也将造成不良的影响。因此,拥有质量保证的换热器产品更具有竞争优势。此外,由于定制化生产的特点,产品的售后服务是客户考虑的重要因素。
公司的换热器产品通过了ISO9001、ISO14001、UL及ASME认证。公司有着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从原材料到生产加工,再到成品检测,保证了每一件出厂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同时,公司将产品的研发、技术改进与市场的需求结合起来,能及时高效地处理好客户遇到的问题,给客户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
③客户资源及品牌优势
凭借先进的研发能力、高水平的生产工艺、严格的质量管控以及完善的产品体系,公司在行业内已建立起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与国内的海尔、天加、美的、格力,美系的麦克维尔、约克、特灵、开利,日系的大金、日立、三菱重工等大型知名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被多家客户授予“战略合作供应商”、“优秀合作伙伴”、“卓越品质奖”及“技术创新奖”等荣誉称号,被中国节能协会评选中国热泵行业优秀零部件供应商。
优质的客户资源是公司持续创造价值的基础,不仅有利于公司保持现有的竞争优势,同时能帮助公司以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