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4-006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蜂助手”或“甲方”)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杭州小当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前次投资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广东丰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当科技”)其中杭州小当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23,084万元,持股 58%,蜂助手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16,716 万元,持股 42%。上述事
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
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因交易对手方自身战略调整,2024 年 1 月 8 日,杭州小当实业有限公司已更
名为广州小当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小当”“乙方”),原注册地
址迁移至:广州市天河区思成路 35 号 1 单元 801-139 室,且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
经营发展需要,为了增加标的公司丰当科技的控制权,加速推进公司对“项目公司”的战略实施部署,经双方协商,拟终止前次投资协议,重新签订新的《投资协议》。根据新的投资协议,被投资标的丰当科技的公司名称不变,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 39,800 万元,但认缴出资金额和持股比例做出调整,其中蜂助手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为 27,860 万元,持股 70%,广州小当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11,940万元,持股 30%。丰当科技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次对外投资的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
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广州小当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CUKQNH1M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思成路 35 号 1 单元 801-139 室
5、法定代表人:史梁材
6、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3 年 08 月 18 日
8、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
10、控股股东:杭州可当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实际控制人:章
泽锋。
11、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围绕通信运营商提供全网各渠道全域运营服务,从产品设计策划、整合营销策划、视觉设计、数据分析、精准广告投放、私域运营、售前售后服务等全链路为各运营分公司提供线上服务,帮助各运营分公司实现降本增效。
广州小当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财务状况及信用状况良好,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丰当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2、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 660 之一 1024 室(具体以市场监督
管理机关核准的地址为准)
3、注册资本:人民币 39,800 万元,投资各方按照以下方案认缴注册资本: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蜂助手 27,860 70% 货币资金
广州小当 11,940 30% 货币资金
合计: 39,800 100% _
4、经营范围: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 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5G 通信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发布;软件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最终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小当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作项目
为满足甲乙双方未来办公、产业研发、上下游企业集聚、运营营销等场所需求,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项目公司,并通过该项目公司在广州市各重点商务区内物色合适地块(以下称“目标地块”)适时开发、建设和营运一个“总部大楼”项目(以下称“目标项目”)。
(三)注册资本
1、甲方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27,860万元(大写:贰亿柒仟捌佰陆拾万圆整),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0%;
2、乙方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11,940万元(大写:壹亿壹仟玖佰肆拾万圆整),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
3、甲方认缴的出资额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缴足,乙方认缴的出资额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缴足。
4、公司在竞投目标地块及目标项目在开发、建设、运营过程中所需的资金与公司注册资本之间存在差额的部分,在公司满足对外融资条件时,应优先由公司进行外部融资。公司不具备融资条件或者融资不能满足资金需求的,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同步向公司增资或提供股东借款的方式解决,但甲方是否可向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尚需甲方按照其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确定,甲方对此不作任何承诺。
(四)执行董事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甲方委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
(五)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之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六)违约责任
1、如果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保证,则该方应被视为已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在收到另一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应在六十(60)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违约方应依据适用法律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2、非违约方必须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违反本协议引起的损失,并有权从违约方获得为谋求减轻和减少损失而发生的任何合理费用。如果非违约方未能采取上款所述措施,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应能够减轻或减少的损失金额。
3、如在一方如约出资后,另一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缴付出资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当期应付金额万分之三(0.03%)的标准连续计算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三十(30)日的,守约方有权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3.1、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其认缴出资款额的百分之五(5%)。
3.2、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每逾期一日,违约方按应付而未付价款数额的万分之六(0.06%)的标准连续计算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通过该公司在广州市各重点商务区内物色合适地块适时开发、建设和营运一个“总部大楼”项目,是结合了双方未来办公、产业研发、上下游企业集聚、运营营销等综合考虑,有利于更好的统筹公司现有资源,提高公司效益,快速推动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及产品智能化升级;良好的办公环境有利于公司吸引高端人才加盟,推动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同时满足公司未来产品研发、建设智能展厅、产品运营及营销的用地需求,以保障公司科研能力提升、未来业务高速发展,进一步提升企业综合竞争能力,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尚需办理工商登记等手续,相关业务尚未开展,后续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市场变化等风险,控股子公司的项目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后续将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