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9 证券简称:天山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5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2,000.00 万元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34.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1.5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9,846.3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2,230.34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对公
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5 号)。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光电触显一体化模组建设项目 10,636.56 9,348.22
2 单色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 11,122.32 11,122.32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85.75 4,785.75
4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32,544.63 31,256.29
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40,974.05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总额为 40,974.05 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 12,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29%,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2,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2,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2,000.00 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30%。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12,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除
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