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8 证券简称:通达海 公告编号:2023-035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
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第一届
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及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选举后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郑建国(董事长)、徐东惠、童俊、曹伟
独立董事:朱跃龙、冀洋、吴青川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本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郑建国(主任委员)、朱跃龙、童俊
审计委员会:吴青川(主任委员)、朱跃龙、曹伟
提名委员会:冀洋(主任委员)、朱跃龙、郑建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朱跃龙(主任委员)、冀洋、徐东惠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吴青川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辛成海(监事会主席)、唐锡勇
职工代表监事:黄珏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未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监事不存在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总经理:郑建国
副总经理:任国华、施健伟、张志华、张思必
董事会秘书:张思必
财务总监:徐东惠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思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綦丹蕾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綦丹蕾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6551940
传真:025-51887512
电子邮箱:tdh@tdhnet.com.cn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 16 号联创大厦 B 座 20 楼
邮编:210029
七、部分董事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原独立董事陈晓龙先生由于任期届满及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离任后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陈晓龙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离任后,陈晓龙先生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陈晓龙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对公司发展、规范运行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八、备查文件
1.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职工代表大会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6 日
相关人员简历
(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1. 郑建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出生,本科学历。
1989 年 9 月至 1995 年 3 月任交通部三航局三公司工程师;1995 年 9 月起任河海
大学讲师;1995 年 3 月起任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郑建国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501,561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31.16%;通过南京置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控制 5,906,2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8.56%,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为 39.72%。南京置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是郑建国先生控制的企业,为一致行动人。郑建国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 徐东惠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大专学历。
1991 年 8 月至 1993 年 3 月任南京中医学院文献所资料员;1993 年 3 月至 1995 年
5 月任江苏河海电子科技公司出纳;1995 年 5 月至今任职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徐东惠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5,864,063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 童俊,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本科学历。1992 年 8
月至 1994 年 7 月任南京金山电气公司职员;1994 年 8 月至 1996 年 7 月任南京洛
普股份有限公司职员;1996 年 8 月至 1998 年 6 月任南京大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职员;1998 年 7 月至今任职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销售经理、销售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销售部经理。
童俊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 曹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8 年 7
月至今先后任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维工程师、产品经理,现任公司董事、研发中心产品设计部副经理。
曹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2,5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 朱跃龙,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 年出生。河海大学计算机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长期担任河海大学副校长,现兼任中国水利学会水利信息化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省水资源保护协会副理事长。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朱跃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 冀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出生,法学博士,德国Max-Pla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