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1 证券简称:众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根据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应规则履行了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500 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本所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
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本所承担 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
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76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孙政军先生,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4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张雯燕女士,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庞新宇先生,201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2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并对其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
经审核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度审计工作期间,熟悉公司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及时、有效,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6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通过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及审议意见;
3.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