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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智科技: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众智科技: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61      证券简称:众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根据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应议事规则履行了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 家,收费
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7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5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孙政军先生,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2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熊卫红女士,199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6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庞新宇先生,201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1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并对其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

    经审核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其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较为熟悉,建议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对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该审计机构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期间作为中介机构期间,以及 2022 年度、2023 年度审计工作期间,熟悉公司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及时、有效,审计基础工作扎实,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通过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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