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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旗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2

荣旗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旗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5.23倍(截至2023年4月7日,T-4日)。本次发行价格71.88元/股对应的2021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71.62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4月7日(T-4日)发布的“C35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超出幅度为103.29%;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荣旗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33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419号文予以注册。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东吴证券”)协商决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334.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85.30元/股(不含85.3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85.30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400万股(不含4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85.30元/股,申购数量等于4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3年4月7日(T-4日)14:26:30.808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进行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84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数量合计27,45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2,735,960万股的1.0033%。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综合考虑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1.8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3年4月13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4月13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71.88元/股,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东吴证券荣旗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荣旗科技资管计划”)。依据最终确定的价格,荣旗科技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70.4646万股,占发行总数量5.28%;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29.6354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4.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5. 本次发行价格71.88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53.7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50.0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71.6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66.7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 本次发行价格为71.88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截至2023年4月7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5.23倍。


    本次发行价格71.8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71.62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4月7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截至2023年4月7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T-4日股票  2021年      2021年    2021年扣非  2021年扣非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收盘价  扣非前EPS  扣非后EPS  前静态市盈  后静态市盈
                    (元/股)  (元/股)  (元/股)  率(倍)    率(倍)

300567.SZ  精测电子      72.77      0.6913      0.4179      105.27      174.13

688003.SH  天准科技      42.78      0.6889      0.4988      62.10        85.77

300802.SZ  矩子科技      24.16      0.3876      0.3619      62.33        66.76

688001.SH  华兴源创      37.14      0.7126      0.6533      52.12        56.85

002957.SZ  科瑞技术      18.33      0.0853    -0.0111      214.89      -

              算术平均值(剔除异常值后)                      58.85        69.79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3年4月7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1年扣非前/后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静态市盈率均值计算剔除了极值和负值(精测电子、科瑞技术)。

    相较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公司在技术研发、产品、客户资源及服务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①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将研发作为公司的核心经营活动之一,不断提高公司技术、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管理层具备相关行业领域10年以上的从业经验,对行业、技术均具备较为深刻的理解,并以此为基础打造了以管理层为首的专业、稳定、高效的研发团队,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专利99项,其中发明专利23项;取得软件著作权66项。公司的技术实力还受到政府部门的认可:公司承担的“智能化视觉识别检测装备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经苏科资[2019]59号文批准列入苏州市2019年科技发展计划。2020年,公司的3C产品高精度智能视觉检测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功入选江苏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此外,公司经过多年研发,围绕光学检测技术、精密机械电气技术、功能检测技术、智能算法技术和分析控制软件技术等核心技术形成了可快速调用的功能
模块。在模块化平台的支撑下,公司能够根据客户需求,调用硬件、软件模块,辅以定制化开发的个性化部件,就可在短时间内完成新设备的设计开发工作,大幅缩短开发周期、提高生产效率,使得发行人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②产品优势

  公司下游终端客户以消费电子行业品牌客户为主,该类客户每年的新产品发布会和上市销售时间较为固定,产品发布前一段时间内智能装备交付量较大。智能装备的及时按需交付直接影响了下游客户的产能爬坡,对于其全年销售计划的实现至关重要。因此,消费电子行业的特点对上游设备供应商的研发设计、交付响应能力提出了较为严苛的需求,从业企业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公司通过不断的经验积累、研发改进,其产品在一致性、相关性、稳定性和效率等方面具有性能优势,公司产品性能稳定,生产效率高,检测准确度好,可保障客户对终端产品的品质和产能的要求。

    ③客户资源优势

  自设立以来,公司注重企业品牌和企业价值传递,通过技术驱动市场的方式已建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并树立了品牌。多年来,企业以技术革新为抓手,不断更新迭代自身产品性能,并针对客户的需求不断改进设计及生产工艺,公司产品在性能提升的同时,亦注重公司产品的兼容性及可升级性。公司主要服务于消费电子行业的龙头企业,其对供应商的技术水平、供应能力有严格要求,供应商导入时间较长,而一旦导入后,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因此客户粘性较强,在客户产生新项目需求时,亦会优先考虑现有供应商。公司深耕智能装备行业多年,与全球龙头消费电子品牌厂商苹果、亚马逊等已经形成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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