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9 证券简称:东南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4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施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4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20.8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447,226,4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 募集 资金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85,070,721.8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
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22] 585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募资资金
投资金额 金额 使用进度
1 年产3.3亿只微动开
关智能工厂建设项22,068.47 22,068.47 7,498.80 33.98%
目
2 年产 625 万只汽车
(新能源)开关及其
他部件生产线建设 7,618.03 7,618.03 931.89 12.23%
项目
3 东南电子研发中心
3,871.20 3,871.20 2,762.13 71.35%
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4,949.37 4,949.37 4,970.58 100.43%
合计 38,507.07 38,507.07 16,163.40 41.98%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如下: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态日期(调整前) 态日期(调整后)
年产 3.3 亿只微动开关智能工厂建 2024 年 11 月 2026 年 11 月
设项目
年产 625 万只汽车(新能源)开关 2024 年 11 月 2026 年 11 月
及其他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3.3 亿只微动开关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及“年产 625 万只
汽车(新能源)开关及其他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由于受到外部环境、行业内整体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同时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行业地位等因素,预计上述项目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保证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管理、
组织实施和效益实现,经审慎研究,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投资金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投资金额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3 亿只微动开关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和“年产 625 万只汽车(新能源)开关及其他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东南电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