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首次授予日)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 占授予限 占本激励计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 制性股票 划公告时公
号 量 总数的比 司股本总额
(万股) 例 的比例
1 吴国强 中国 董事、董事长助 3.00 2.33% 0.03%
理
2 姚广庆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3.00 2.33% 0.03%
3 楼贵东 中国 副总经理 3.00 2.33% 0.03%
4 柴爱武 中国 副总经理 3.00 2.33% 0.03%
5 朱红霞 中国 副总经理 3.00 2.33% 0.03%
6 周文俊 中国香港 核心骨干人员 3.00 2.33% 0.03%
7 杨芳 中国香港 核心骨干人员 3.00 2.33% 0.03%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57人) 82.22 63.88% 0.75%
首次授予合计(64人) 103.22 80.19% 0.94%
预留部分 25.50 19.81% 0.23%
合计 128.72 100% 1.18%
注:1、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实际控制人、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配偶、父母、子女。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周文俊和杨芳等两名中国香港籍员工,该两名员工是加拿大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骨干员工,加入公司时间较长,系创业初期型员工,主要负责加拿大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等重要工作,其对于公司在加拿大地区的日常经营管理及提升公司在加拿大地区的销售业绩,具有重要作用,属关键岗位的核心人员,对其进行股权激励,能够将员工的切身利益与公司在加拿大地区的业绩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本次激励计划亦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公司纳入上述中国香港籍员工作为激励对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吴国强 董事、董事长助理
2 姚广庆 董事、副总经理
3 楼贵东 副总经理
4 柴爱武 副总经理
5 朱红霞 副总经理
6 潘春强 核心骨干人员
7 卢凤鹊 核心骨干人员
8 周文俊 核心骨干人员
9 李海波 核心骨干人员
10 杨芳 核心骨干人员
11 付雨强 核心骨干人员
12 李琼 核心骨干人员
13 杨子 核心骨干人员
14 汪晟 核心骨干人员
15 丁镇山 核心骨干人员
16 余枝 核心骨干人员
17 章芳丽 核心骨干人员
18 施维 核心骨干人员
19 郑有明 核心骨干人员
20 丁雪英 核心骨干人员
21 徐黎健 核心骨干人员
22 谭大春 核心骨干人员
23 丁秀林 核心骨干人员
24 盛文清 核心骨干人员
25 田俊辉 核心骨干人员
26 赵龙曼 核心骨干人员
27 陈红波 核心骨干人员
28 徐彬 核心骨干人员
29 曹君南 核心骨干人员
30 田欣谊 核心骨干人员
31 应玲巧 核心骨干人员
32 陈方平 核心骨干人员
33 李军惠 核心骨干人员
34 陈冬巧 核心骨干人员
35 严琦飞 核心骨干人员
36 程鑫杰 核心骨干人员
37 杨斌 核心骨干人员
38 张浙霞 核心骨干人员
39 朱凯 核心骨干人员
40 杨真 核心骨干人员
41 林珍美 核心骨干人员
42 瞿丽芳 核心骨干人员
43 王福杏 核心骨干人员
44 吴检兵 核心骨干人员
45 张继军 核心骨干人员
46 艾宁 核心骨干人员
47 许秀兵 核心骨干人员
48 罗建荣 核心骨干人员
49 邱静 核心骨干人员
50 伍强 核心骨干人员
51 徐杰 核心骨干人员
52 杨尚升 核心骨干人员
53 张彦庆 核心骨干人员
54 倪益 核心骨干人员
55 陈新旺 核心骨干人员
56 温大裕 核心骨干人员
57 薛朝莲 核心骨干人员
58 王海 核心骨干人员
59 胡碧波 核心骨干人员
60 胡孟升 核心骨干人员
61 陈红刚 核心骨干人员
62 汪学雷 核心骨干人员
63 李恩 核心骨干人员
64 廖正强 核心骨干人员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