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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涛车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3-03-20

涛涛车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Taotao Vehicles Co., Ltd.)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元路 10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201 号)

              二〇二三年三月


                    特别提示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涛涛车业”、“发行人”或“公司”)
股票将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
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公司特
别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投资公司股票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09,333,6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
为 23,965,41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1.92%。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

    本次发行价格 73.45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5.78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C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
市盈率 43.99 倍(截至 2023 年 3 月 2 日,T-4 日),亦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73.71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五)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一)贸易政策不利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占其营业收入比例均在 98%以上,当前国际政治、
法律、经济等条件颇具复杂性,包括政治环境、法律法规、进入壁垒、贸易摩擦、合同违约等,均可能对发行人的出口业务产生一定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欧盟、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目前,上述国家或地区除对全地形车等产品进口出台了相应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比如欧盟 CE 认证适用指令和美国 EPA 法规等)以及各进口国制定的各类合格评定模式或准入制度外,没有特别的限制性技术贸易政策。如果未来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对公司相关产品的贸易政策和认证制度发生变化,或主要海外市场的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实施贸易制裁或发生激烈的贸易战,则公司的业务和经营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公司存在销往欧盟市场的部分型号产品取得 CE 认证或通过 RoHS 检测时点
晚于销售时点的情形,但金额较小、比例较低。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销往欧盟市场的相关产品均按照不同型号取得 CE 认证或通过 RoHS 检测。发行人销往欧盟市场的部分型号产品取得 CE 认证或通过 RoHS 检测时点晚于销售时点的情形并不会对发行人产品销售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欧盟 CE 认证规则被行政处罚的情形。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欧盟市场的业务活动均正常开展,但如果未来欧盟地区对发行人相关产品的贸易政策或认证制度发生变化,而发行人未及时进行相关认证,则存在被
处罚的可能性。
(二)境外子(孙)公司管理运营风险

    北美市场是全球最大的全地形车市场,也是全球主要全地形车厂商竞争激烈、投入巨大的市场。基于建立国际化品牌、树立全球化竞争地位的战略考虑,公司在美国和加拿大设立了多家子(孙)公司,负责北美市场的开拓和运营。由于前期公司对于北美市场尚处于开拓阶段,运营成本相对较高,境外子(孙)公司以往年度存在较大亏损。随着运营日益完善,境外子(孙)公司经营状况近两年已得到较大幅度改善,若北美子(孙)公司运营无法有效应对竞争对手挑战、不能充分适应消费者的需求变化,将可能面临较大的运营风险,从而对公司的国际化竞争战略构成巨大挑战。
(三)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9,208.53 万元、38,634.50 万元、66,074.57
万元和75,612.1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12%、36.01%、44.40%和48.01%。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构成,公司定期对存货情况进行检查。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分别计提了 384.32 万元、721.82 万元、1,443.82 万元和 1,607.76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式”和“仓储式”生产模式,若对于产品销量预测不够准确,则可能出现备货过多的风险。如果新产品的推出挤占原有市场空间,可能致使现有库存产品难以消化,则会出现存货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境内外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在中国境内以及世界其他地区受税收司法管辖,其中包括美国等境外市场。由于经济和政治条件的不同,公司不同税收司法管辖区域的税率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如果未来境内和境外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公司的实际税率增加,可能使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口产品主要实行“免、抵、退”的退税政策,增值税退税率分别为 16%、13%。如果国家下调相关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可能会增加公司
的成本,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美国自 2018 年以来陆续发布了数项关税加征措施,相关加征关税目录涉及公司的全地形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及摩托车等产品,美国加征关税对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未来,若全球经济、政治环境动荡加剧,美国延续对华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和措施,或全球贸易摩擦事件升级,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中美贸易摩擦的风险

  美国地区为公司产品的主要目标市场之一。除关税外,公司销售至美国地区的主要产品不存在进出口配额、反倾销、反补贴等限制性贸易政策情况。2018年以来,美国全球贸易政策呈现出一定的不确定性,就我国出口产品而言,美国陆续发布了数项关税加征措施,加征对象主要涉及食品、化学制品和纺织品等基础贸易品,亦包括全地形车类、摩托车类、电动平衡车类、电动滑板车类、头盔类等产品。

  若美国继续采取提高关税等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措施或中美之间贸易摩擦升级,将可能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对美国的出口销售,进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情况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若美国政府取消或减免加征关税,因被加征关税而上调价格的产品,存在下调销售价格的风险。
(六)关联交易制度执行不当风险

  报告期前期,发行人出于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存在向涛涛集团租用厂房及办公用房,向涛涛集团借款,收购关联方拓宇实业、佰奥工贸部分资产等情形,该等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原则,并均已履行完毕。同时,为了保证发行人资产的独立性、完整性,并避免潜在同业竞争的发生,发行人及子(孙)公司经与涛涛集团、拓宇实业、曹马涛协商后无偿受让其所持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发行人已建立起相关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规范,并尽可能减少关联交易,若发行人在后续实际经营中对相关制度执行不当,可能会对发行人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七)发行人未来营业收入增速放缓的风险

  发行人目前的主要产品全地形车、摩托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的市
场空间广阔,并未出现饱和情况,其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发行人 2021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46.35%,截至 2022 年 6 月底在手订单约为 6.57
亿元,仍然较为充足。同时,随着境外以及境内销售市场的持续开拓,发行人未来营业收入仍将呈现增长趋势。但鉴于国外疫情变化导致了消费补贴的减少或取消,且随着前期的高速增长,公司已达到一定的销售规模等因素影响,未来增速可能存在放缓的风险。
(八)2022 年业绩出现下滑的风险

    2022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77,354.79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5,239.71
万元,下降比例为 16.46%;净利润为 9,722.57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361.45万元,下降比例为 19.54%;扣非净利润为 9,256.29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059.90万元,下降比例为 18.20%。公司业绩较去年同期下降的原因有三方面:一是 2021年美国的消费补贴政策刺激了消费需求增加,2022 年美国疫情补贴政策取消,相关地区的消费需求明显放缓;二是新冠疫情反复、俄乌战争、欧洲地区宏观经济形式复杂等,导致市场需求减少;三是 2022 年上半年海运费同比上涨,拖累公司业绩。

    根据发行人的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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