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6 证券简称:趣睡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 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与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产
生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 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 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已完成董事 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及聘任工作。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李勇(董事长)、李亮、钟兰、贺丹;
2.独立董事:张华(会计专业人士)、张耀华、郭斌。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勇先生、李亮先生、钟兰女士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 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且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2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战略委员会委员:李勇、李亮、张耀华(独立董事),由李勇担任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委员:李勇、张耀华(独立董事)、郭斌(独立董事),由郭斌担任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委员:李亮、张耀华(独立董事)、张华(独立董事),由张华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勇、张耀华(独立董事)、张华(独立董事),由张耀华担任主任委员。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股东代表监事:张光中(监事会主席)、芶浩然;
2.职工代表监事:厍金江。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以上 3 名监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李勇;
2.副总经理:李亮、刘衍昌;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钟兰;
4.证券事务代表:张立军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秘书钟兰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张立军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姓名:钟兰、张立军;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27 号浙商创投大厦 C 座 707 室;
电话:028-86645940;
传真:028-87713094;
邮箱:8h@8hsleep.com。
五、公司部分董监高届满离任情况
(一)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程天先生、程杨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程杨先生通过石河子市尚势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上层股东石河子市尚势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北京尚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4,844 股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 0.04%。
(二)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蒋婼思女士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婼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总经理助理杨凤琳女士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凤琳女士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趣同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1,000 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0.05%。
上述人员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9 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李勇先生,1970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三水基地管理处科员、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公司办事处经理、广东美的制冷家电集团销售分公司经理、成都市全友家私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市双虎实业有限公司营销顾问。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趣睡科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宁波趣睡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趣同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香港八小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李勇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9,799,444 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24.50%,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趣同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1,700 股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0.03%,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4.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亮先生,1968 年 1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曾任杭州食品有限公司经理部职员、深圳金帝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经理、杭州荣达食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杭州深兴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怡和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其格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杭州奥迅建材有限公司监事、杭州麦帘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李亮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勇先生系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2,960,160 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7.4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钟兰女士,1977 年 9 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
任德清长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系由德清县税务师事务所改制而来)武康代理部审计助理、浙江中恒正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二部部门经理助理、高级业务经理、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助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钟兰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趣同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2,180 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0.0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兰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贺丹女士,1979 年 1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中珈资本(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武汉梵世合易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鄂州市林待秋高级中学有限公司董事、武汉中珈宇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四川谛达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宁波美高厨具有限公司监事。
贺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华先生,1973 年 7 月出生,金融学副教授,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曾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中国民营企业研究中心研究员、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与会计系讲师、助理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与会计系副教授、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理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