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8.88元。截至2022年7月28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18,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560.1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8,759.8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436号)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不适用。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902.00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992.5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902.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7,883.09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余募集资金107,882.76万元,差异0.33万元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2年7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北京富力城支行 110907787010208 专用存款账户 652,007,215.42
民生银行北京通州新城支行 642008687 专用存款账户 63,524,119.3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 15202277777740 专用存款账户 181,290,577.03
分行
宁波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77030122000374444 专用存款账户 182,008,947.13
宁波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77030122000395480 专用存款账户
民生银行北京通州新城支行 616996622 专用存款账户
合 计 1,078,830,858.92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504.73万元(其中2022年度利息收入504.73万元),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520.27万元(其中2022年度利息收入520.27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07万元(其中2022年度手续费0.07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为0.33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年1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艾科曼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艾科曼”)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据科学中心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南京艾科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艾科曼”)作为实施主体共同实施,南京艾科曼实施地点为南京;同意将原由诺思格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SMO中心项目”变更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圣兰格(北
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兰格(北京)”)作为实施主体实施,实施地点不变。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6,581,743.00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置换金额
数据科学中心项目 181,000,000.00
临床试验管理平台项目 189,000,000.00 6,581,743.00 6,581,743.00
SMO 中心项目 63,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77,000,000.00
合 计 610,000,000.00 6,581,743.00 6,581,743.00
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10,195,552.46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不含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 置换金额
增值税) 额(不含增值税)
承销费及保荐费 71,592,000.00 2,400,000.00 2,400,000.00
审计费 9,433,962.26 5,188,679.26 5,188,679.26
律师费 10,727,924.53 2,300,000.00 2,300,000.00
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3,537,735.8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310,175.09 306,873.20 306,873.20
合 计 95,601,797.73 10,195,552.46 10,195,552.46
2022年12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581,743.00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195,552.46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16,777,295.46元。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110A018027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0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均已到期赎回,无余额。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超募资金金额为47,759.82万元。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述议案的补充流动资金暂未转出。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8,759.8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02.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