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5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甘春平女士的辞职报告,甘春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甘春平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负责的工作已顺利交接,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春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甘春平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甘春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