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以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
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戴海平先生、余劲国先生、阳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经全体董事推选,会议由钟仁志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钟仁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余劲国先生(召集人)、钟仁志先生、戴海平先生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戴海平先生(召集人)、金丹君女士、余劲国先生
3、提名委员会:阳辉先生(召集人)、钟仁志先生、余劲国先生
4、战略委员会:钟仁志先生(召集人)、袁军先生、阳辉先生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钟佳妤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蔡海红女士、袁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金丹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聘任金丹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伊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