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5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经全体
董事的同意,豁免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独立董事戴海平先生、阳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钟仁志先生召集和主持,蔡海红女士、陈巧雯女士、江丹女士、蔡健龙先生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曹亮亮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14: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