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磊股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2325 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如有)、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中泰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中披露向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配售的股票总量、认购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3,93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其中,
初始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数量为 196.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战略投资者最终配售数量与初始数量的差额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613.45 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120.05 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下及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 2023 年 1 月 12 日(T+2)刊
登的《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网址:全景路演(网址:https://rs.p5w.net/)
二、网上路演时间:2023 年 1 月 9 日(周一)14:00-17:00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网 址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中国日报网,网址 cn.chinadaily.com.cn)查阅。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6日
(本页无正文,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