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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拓数创: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8

凡拓数创: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13        证券简称:凡拓数创      公告编号:2024-080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期限届满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及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间,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首次回购股份 事 实 发 生 的 次 一 交 易 日 、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
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2024 年 6 月 4
日、2024 年 7 月 1 日、2024 年 8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4-066、2024-071、2024-077)。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实际回购时
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至 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748,17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146%,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23.2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3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969,538.51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符合披露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亦不存在交易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五、本次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根据相关
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 年内完成出售,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假设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回购实施完成之后的 3 年内完成出售,
尚未出售部分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注:具体变动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相关说明

    (一)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二)本次回购的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回购实施完成之后的 3 年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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