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3 证券简称:凡拓数创 公告编号:2024-065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0.00 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9.85 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 年 5 月 31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3,000 万元,下限为人民币 1,5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00 元/股
(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
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及《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0)。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调整前):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693,400 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中的股份 483,800 股,即
104,209,6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5,631,44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04,693,40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27,3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527,3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根据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比例,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调整后):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693,400 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中
的股份 527,300 股,即 104,166,1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062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5,631,435.79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15,631,435.79 元/104,693,400*10股=1.493067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493067 元。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0.0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29.85 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30.00 元/股-0.1493067 元/股≈29.85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
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