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3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 12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书面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
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朱宇先生因个人原因向监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白克勇先生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2 月 1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可以进一步增强子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2 月 1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2 月 1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系公司结合实际经营需求进行的合理规划,不会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2 月 1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使用
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