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福
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福建远翔新材
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王承辉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于2020年11月20日以电话和邮件
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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