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3 证券简称:三博脑科 公告编号:2026-014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认购的基金扩募增资及新增合伙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为不断完善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业链,
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医疗服务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同时为充分利用资本
市场平台优势,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投资经验,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
份认购上海德联博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合伙
企业”)部分份额,合伙企业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00 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 8,700
万元认购 29%的基金份额。2025 年 9 月 17 日,合伙企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2025 年 9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认购基金份额的公
告》《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的公告》。
二、本次基金扩募增资及新增合伙人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增强基金资本实力、优化治理结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对基
金进行扩募增资及新增合伙人并重新签订《上海德联博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本次扩募增资公司未追加
投资,因基金募集总规模拟增加至 34,545.46 万元,公司占有基金份额由 29%变
更为 25.18%。本次进行增资的合伙人结构调整如下:
合伙人名称 类别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 性质
(增资前、万元) (增资后、万元)
上海闵行金融投资发展 有限合伙人 0 3,000 新增合伙人
有限公司
共青城仁昀诚投资合伙 有限合伙人 0 1,500 新增合伙人
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合创博联管理咨询 普通合伙人 300 345.46 原合伙人增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增合伙人将为基金带来新的资源和视角,有助于拓展基金的业务领域和投
资机会。
三、新增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有限合伙人 1:
企业名称:上海闵行金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巍
成立日期:2020 年 7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 940 号 B 幢 3 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投资管理;企业管
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
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 100.0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投资领域:航空航天、生物医药、先进能源装备及绿色低碳等领域
(二)有限合伙人 2:
企业名称:共青城仁昀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石磊
成立日期:2026 年 1 月 26 日
出资额:1,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身份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执行事务合伙人 石磊 900 90.00%
2 有限合伙人 李运洲 100 10.00%
合计 1,000 100.00%
主要投资领域:医疗领域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增有限合伙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2、本次新增的合伙人上海闵行金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青城仁昀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3、新增的合伙人与其他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的份额认购,也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的变更情况
(一)变更前:
3.2.2 本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大写:叁亿元
整),在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实际募资情况确定本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若本合伙企业因任何原因减少未实缴出资导致认缴出资总额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大写:叁亿元整),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同比例减少其未实缴部分的认缴出资,以保证其出资比例持续不超过 29%。
变更后:
3.2.2 本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34,545.46 万元(大写:叁亿
肆仟伍佰肆拾伍万肆仟陆佰元整),在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普通合伙人有权
根据实际募资情况确定本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若本合伙企业因任何原因减少未实缴出资导致认缴出资总额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大写:叁亿元整),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同比例减少其未实缴部分的认缴出资,以保证其出资比例持续不超过 29%。
(二)变更前:
8.7.1 本合伙企业设投资顾问委员会(以下简称“投顾会”),投顾会由 3 名
顾问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以及国有资金出资机构上海未来产业基金、市北高新可分别指定一(1)名顾问,普通合伙人指定的顾问担任投顾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变更后:
8.7.1 本合伙企业设投资顾问委员会(以下简称“投顾会”),投顾会由 4 名
顾问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以及国有资金出资机构中出资比例最高的三位有限合伙人(即上海未来产业基金、市北高新和闵金投公司)可分别指定一(1)名顾问,普通合伙人指定的顾问担任投顾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三)变更前:
8.7.3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投顾会每名顾问享有一票表决权,投顾会对
第 8.7.2 条事项作出决议须经三分之二(2/3)以上(含本数)顾问同意视为通过,反之视为不通过。特别地,(1)审批并批准关键人士替代方案须取得上海未来产业基金指定顾问的同意票;(2)对于第 8.7.2 条第(4)项、第(6)至(9)项和第(13)项,普通合伙人指定的顾问应当回避表决,即须取得上海未来产业基金和市北高新指定顾问的同意票,否则视为未通过投顾会决议批准(若未来产业基金或市北高新属于第 8.7.2 条第(4)项或第(13)项约定的交易相关方,未来产业基金或市北高新指定的顾问亦应当回避表决,即取得剩余该名无需回避表决的指定顾问的同意票即可视为通过投顾会决议批准)。
变更后:
8.7.3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投顾会每名顾问享有一票表决权,投顾会对
第 8.7.2 条事项作出决议须经三分之二(2/3)以上(含本数)顾问同意视为通过,反之视为不通过。特别地,(1)审批并批准关键人士替代方案须取得上海未来产业基金指定顾问的同意票;(2)对于第 8.7.2 条第(4)项、第(6)至(9)
项和第(13)项,普通合伙人指定的顾问应当回避表决,即须取得其他 3 名顾问 中至少 2 名顾问的同意票,否则视为未通过投顾会决议批准(若未来产业基金或 市北高新或闵金投公司属于第 8.7.2 条第(4)项或第(13)项约定的交易相关方, 未来产业基金或市北高新或闵金投公司指定的顾问亦应当回避表决,即取得剩余 无需回避表决的指定顾问中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的同意票即可视为通过投顾 会决议批准)。
(四)变更前:
全体合伙人及其出资信息
合伙人名称 类别 认缴出资额 占比
(万元)
上海未来启点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 12,000 40.00%
(有限合伙)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700 29.00%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000 20.00%
王爱晓 有限合伙人 3,000 10.00%
上海合创博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普通合伙人 300 1.00%
合伙)
总计 30,000 100.00%
变更后:
全体合伙人及其出资信息
合伙人名称 类别 认缴出资额 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