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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6

明阳电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3-041
            广 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有限责任转为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2 年末,致同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注
册会计师 1,27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5.74 亿元。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9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2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8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蔡繁荣,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雷兵,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迎,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逾10 份。
    2、诚信记录

    拟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拟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实际审计范围等决定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及办理签署服务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提供的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了认真审阅,认可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致同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致同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致同所具备相关审计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审计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续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实际审计范围等决定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及办理签署服务协议等相关事项。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及说明;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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