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7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4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 6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184,155,31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8.98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84,128,31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7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27,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20,015,95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6.41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9,988,9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402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27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86%。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4,139,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5%;反对 1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000,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6%;反对 1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4,138,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0%;反对 1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99,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6%;反对 1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4%;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4,140,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0%;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001,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6%;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4%;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4,141,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5%;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002,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6%;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4,134,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7%;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95,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6%;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6.01《选举张传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4,131,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92,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6%。
6.02《选举张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4,131,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92,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6%。
6.03《选举郭献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4,131,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92,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6%。
6.04《选举孙文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4,131,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92,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6%。
(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7.01《选举余鹏翼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4,131,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92,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6%。
7.02《选举李泽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4,131,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92,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6%。
7.03《选举张书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4,130,6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6%,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91,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6%。
(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8.01《选举沈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4,131,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92,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6%。
8.02《选举邓德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4,131,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92,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