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0 证券简称:东星医疗 公告编号:2023-037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
股本 100,173,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股利 50,086,667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在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17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减持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扬路 24-4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龚爱琴
3、咨询电话:0519-86632199
4、传真电话:0519-86638111
八、备查文件
1、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