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7 证券简称:新天地 公告编号:2023-076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审计需求,经协商一致,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等方面均能满足公司审计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2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 2.88 亿 元; 2022 年 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51 家,审计收费3,555.7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军安,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任飞,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储燕涛,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成为本所技术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毕马威会计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审计需求,经协商一致,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毕马威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职,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毕马威近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均无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前任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文件。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