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4-027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持续深化公司在 EDA 领域的投资布局,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大九天”)与滁州云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泓宁亨泰芯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基金目标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5 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 1 亿元。
根据相关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二、专业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
企业名称:滁州云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4 年 7 月 17 日
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王街道徽州南路 1999 号苏滁国际商务中心 407-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同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人信息:
序号 类别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1 普通合伙人 苏州同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
2 有限合伙人 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
3 有限合伙人 陈大同 4.5%
4 有限合伙人 吴海滨 4.5%
合计 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投资领域:以集成电路产业为核心的硬科技领域
(二)基金管理人
企业名称: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 年 11 月 17 日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号 18 栋 102 室
法定代表人:刘越
控股股东:苏州同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1%
实际控制人:刘越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投资领域:以集成电路产业为核心的硬科技领域
登记备案情况: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71690。
(三)基金有限合伙人
1、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 年 9 月 11 日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 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 19 幢 3 楼
法定代表人:刘澄伟
控股股东: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9.98%
实际控制人: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投资领域:集成电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
登记备案情况: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00721。
2、宁波泓宁亨泰芯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梅山盐场 1 号办公楼十二号356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泓宁亨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人信息:
序号 类别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1 普通合伙人 宁波泓宁亨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2 有限合伙人 宁波泓宁亨泰慈牛永礼企业管理合伙 99.00%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00.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投资领域:集成电路、先进制造、材料等硬科技领域及生命科学领域。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滁州云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宁波泓宁亨泰芯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自公司上市前至今通过私募基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未超过 5%。
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滁州云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合伙份额;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元禾璞华同芯(苏州)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9%股权。除前述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产业基金普通合伙人、产业基金管理人与其他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四、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条款
(一)基金名称: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二)基金规模:目标认缴出资额为 25 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资金额为准),首期认缴出资额为 7.2 亿元
(三)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四)基金管理人: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滁州云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大九天、宁波泓宁亨泰芯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五)出资方式:货币方式出资
(六)出资进度
全体合伙人确认,基金认缴出资由各合伙人全部以货币形式分批次缴付出资,首批次出资比例为基金认缴出资额的 30%。原则上,在完成基金此前批次出资的百分之七十(70%)的投资决策后可进行下一批次出资,各合伙人应等比例出资。
首期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类别 首期认缴
出资额
1 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2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3 宁波泓宁亨泰芯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 10,000
4 滁州云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2,000
合计 72,000
(七)存续期限:各方同意,基金存续期为七年,自基金出资人首期实缴出资全部到达基金托管账户之日起计算。
(八)退出机制:基金将采取多元化的退出策略。对于符合上市标准的被投资
企业,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市场 IPO、借壳上市等;对于暂时不适合上市的被投资企业,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并购出售、私募股权市场协议转让和管理层和/或实际控制人/目标公司回购等退出方式。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被投资企业及市场的具体情况适时调整退出策略。
(九)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基金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处理。
(十)投资方向:产业基金围绕长三角区域内十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链主企业,支撑产业补链、固链、延链、强链过程中效益显著的关键技术和重点项目,重点关注以半导体和智能制造为核心的硬科技领域,对规定投向的投资额不得低于基金投资额的 70%。
(十一)管理和决策机制
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简称“投委会”),聘请五名委员组成投委会,对基金投资、退出业务进行决策。投委会组成情况如下:
1、投委会委员由基金管理人委派四名,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一名。基金投资项目之投资和退出决定须经投委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2、投委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基金管理人在其提名的委员中确定,负责召集并主持投委会会议。
3、投委会委员的任期在其提名人没有书面通知变更或终止的,则原则上与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一致,提名人书面通知变更的,该等投委会委员的身份与任期则以提名人通知为准。
基金投委会行使下列职责权限:
1、审议决定基金对拟投资企业进行投资;
2、审议决定基金对所投资企业实施退出;
3、审议决定合伙协议约定或合伙人会议授权投委会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二)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1、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1)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1)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出席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2)根据合伙协议约
定获得收益分配;3)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执行合伙事务、开展基金运营管理。当上述单位、人员行为损害基金利益、违反合伙协议约定时,可
向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提出改正建议;4)根据合伙协议约定获取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估值报告及说明、基金管理人报告、托管报告。结合涉及自身利益事项,查阅基金会计账簿、档案,自身或委托第三方开展专项审计;5)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对于有限合伙人拟转让的基金权益享有优先购买权;6)依据合伙协议约定分配基金清算的剩余财产;7)如基金不能成立,对其出资(含利息,如有),其有权请求返还;8)当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基金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9)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