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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莱: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公告日期:2024-03-14

富士莱: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PDF查看PDF原文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一次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上午 8 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6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陈
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全体独立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补选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次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CAO CHUANXING(曹传兴)先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根据候选人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能力。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CAO CHUANXING(曹传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陈忠                    金春卿                    涂家生

                                              日期:2024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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