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2 证券简称:飞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9 号)同意注册,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47.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7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7,657.50 万元,扣除各项不含
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5,150.61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出具天健验〔2023〕
2-15 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71,103.97 万元
(包含利息),明细如下表: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88,665.18
减: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2,673.73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9,917.96
减:现金管理转出金额 5,000.00
减:手续费支出 0.02
加:利息收入 30.50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1,103.9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 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人民东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县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支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鼎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专户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万元)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8220100100362393 22,023.81 风电高强度紧固
常德分行 件生产线建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风电高强度紧固
2 有限公司长沙人民东路 66120078801200001052 5,006.50 件生产线建设
支行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8546801040005417 6,696.49 非风电高强度紧
公司桃源县支行 固件生产线建设
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90886000004 5,001.44 非风电高强度紧
桃源支行 固件生产线建设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908072529200164520 1,202.52 购买厂房
公司桃源支行
6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6070211000000452 883.10 补充流动资金
常德鼎城支行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9959701 5,001.50 超募资金
公司长沙分行
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50024800121546090 4,001.67 超募资金
长沙分行
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5171888013000261146 4,000.18 超募资金
常德分行
1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330000000155181 3,000.90 超募资金
常德分行
1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31907898410888 2,000.06 超募资金
深圳分行
1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9380243406 12,285.82 超募资金
桃源支行
合计 71,103.97 /
三、2023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1,485.8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377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截至报告期末,置换资金暂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
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8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对公
司 6 月 13 日至 30 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 13,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
追认。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除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其余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的情况下使用募集资金
13,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及监事
会进行追认审议并对外披露。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
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