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2 证券简称:飞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722,957.90
元,母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净利润为 43,026,063.92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66,361,271.99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 471,241,464.36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
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根据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53,687,3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8.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2,949,912.80 元(含税)。本半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该方案合法、合规。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年半年度盈利情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