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修订公司章程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 十 九条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 第五十 九条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
中应当充分、完整提供所有提案的具体内 中应当充分、完整提供所有提案的具体内
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容。有 关提案涉及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发表
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 意 见的,公司最迟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时披露 相关意见……
第八 十 五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 第八十 五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
上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 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
投票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 制;公 司股 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 的 ,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且中小股东表决
分别进行。前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 情况应 当单独计票并披露。股东大会以累积
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
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 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前述累积投票制是
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获选董事、 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
监事分别按应选董事、监事人数依次以得 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票较高者确定……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获选
董事、监事分别按应选董事、监事人数依次
以得票较高者确定……
第一 百 〇二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第一百 〇二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
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 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 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况 除下列情形外,董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
除下列情形外,董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 董事会时生效:
达董事会时生效: (一)董事辞职将 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一)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最低人数;
最低人数; ( 二)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
(二)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 其 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 律 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
有会计专业人士。 中欠缺 会计专业人士。
在上述情形下,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 在上述情形下,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 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仍应 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仍应当按照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
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履行职责。
出现第二款情形的,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 出现第二款情形的,公司应当在60日内完成
完成补选。 补选, 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
董事应当在辞职报告中说明辞职时间、辞 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职原因、辞去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 董事应当在辞职报告中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 原因、辞去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
情况)等情况。 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
等情况。
第一 百 一十五条 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 第一百 一十五条 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有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委决策员会、审计委 关决议,设立战略委决策员会、审计委员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由董事组成。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成。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其中审查决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 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 人 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审计委 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
露、监 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
半数同 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二)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 所;
(三)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
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
正;
( 五)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本所有
关规定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按照法
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本所有关规定、
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的规定履行职责,就相关
事 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对相关建议
未 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
议 中记载相关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
进行披 露。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
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 百 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 第一百 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应当审慎 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应当审慎选择选择并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 并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独立席,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 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委席会议。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 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代理事项、授权范围、有效期限,并由委 权范围、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托人签名或盖章;涉及表决事项的,委托 章;涉及表决事项的,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人应当在委托书中明确对每一事项发表同 中明确对每一事项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董事不得作出或 意见。董事不得作出或者接受无表决意向的者接受无表决意向的委托、全权委托或者 委托、全权委托或者授权范围不明确的委授权范围不明确的委托。董事对表决事项 托。董事对表决事项的责任不因委托其他董的责任不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免除。代 事出席而免除。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 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 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 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一名董事不得在一上的投票权。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 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代会议上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 为出席会议。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会议。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 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独
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立 董事应当积极参加并亲自出席其任职的专
门 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
应 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意见,书
面委托 该专门委员会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
席。
第一 百 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 1名,由董 第一百 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 1名,由董
事会聘任或解聘。 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 公司设副总经理3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