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4-048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15.5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69.8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1,834.4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3,978.6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855.79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123.93 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验字[2021]第 2-00050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5,022.11 万元,其中投入
募投项目(含超募资金投资项目)33,022.11 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00 万元。
2024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695.70万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3,277.48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1,418.23 万元。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89,883.49 万元(包括未到期现金管理及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47,855.79
减: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28,326.40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00.00
使用情况 加:银行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4,958.28
减:手续费 0.45
减: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不含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3,277.48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 减: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1,418.23
使用情况 加:银行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2,092.08
减:手续费 0.10
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89,883.49
其中:现金管理余额 69,973.09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9,910.40
注:以上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2021 年 12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武汉光谷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以及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决定注销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38390188000340518),2023 年 9 月
13 日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广州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光庭”)为实施主体,投资 50,388.14 万元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0,000.00 万元用于上述投资。广州光庭作为开户人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 9550880242883200123,2023 年11 月 8 日,公司、广州光庭、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共有 4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存放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招商银行武汉光谷科技支行 127906037710904 47,092,530.39
武汉光庭信息 交通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 421421066012002082848 31,733.85
技术股份有限 汉片区分行
公司 浦发银行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70040078801600001803 80,000,008.97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10080250000000285 71,778,784.45
东湖开发区支行
广州光庭信息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9550880242883200123 200,923.06
技术有限公司 荔湾支行
合计 199,103,980.7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4,695.7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形。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实际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为人民币 7,007 万元,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应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前归还。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将上述闲置超募资金全部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8.33%,符合公司最近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的有关规定。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2)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2,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1.00%,公司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 32,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32%,符合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
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的有关规定。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已转入公司基本户中。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316.38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单次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公司首发超募资金的 10%,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项目已实际投入 1,133.98 万元。
3、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