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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庭信息: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6

光庭信息: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2-082
              武 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15.5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69.8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1,834.4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3,978.6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855.7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123.93 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验字[2021]第 2-00050 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万元)  金投入金额    项目备案情况      环评批复

                                (万元)

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

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  23,008.33    23,008.33  2020-420118-65-03-  2020420100010
设项目                                            046966          0000656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  11,007.55    11,007.55  2020-420118-65-03-  2020420100010
模拟平台建设项目                                  046964          0000658

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  4,715.98      4,715.98  2020-420118-65-03-  2020420100010
发中心建设项目                                    046968          0000657

      合计        38,731.86    38,731.86          -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 109,123.93 万元(已扣除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超募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123.93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 动资金 ,占超 募资金 总额的18.33% ,符 合公司 最近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12日、2022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公司已将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的20,000万元超募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中,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01月0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560万元,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7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公司同时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6日、2022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按期组织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募投项目的实施。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光庭信息本次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超募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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