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香股份”或“公司”)、ASIAAROMABIOTECHNOLOGY(THAILAND)CO.,LTD.(亚香生物科技(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亚香”)与重庆欣欣向荣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欣向荣”)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各方为开展后续合作所达成的合作原则,最终是否达成合作及后续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各方达成合作,则协议有关条款的落实需以后续签署的相关正式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合作意向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但协议的具体落地实施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发展空间,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3、本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在当前国际环境动荡的背景下,香兰素市场的不断扩张为公司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为了更好地把握这一市场趋势,并应对可能的地缘政治风险,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全球香兰素市场的竞争地位。亚香股份、泰国亚香与欣欣向荣各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促进和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该协议。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各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协议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其他方基本情况
1、ASIAAROMABIOTECHNOLOGY(THAILAND)CO.,LTD(. 亚香生物科技(泰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泰国;
注册资本:4,378.75 万美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99.999988%,南通亚香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0.000006%,苏州亚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0.000006%;
经营范围:香精香料以及食品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重庆欣欣向荣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6608511425;
注册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化工园区化南 1 支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伟;
成立日期:2007 年 4 月 2 日;
注册资本:6,825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工业用香精香料;研究、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说明:欣欣向荣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纲领
亚香股份、泰国亚香和欣欣向荣基于长远发展战略考虑,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开展本次合作。
(二)合作内容
1、拟投建合成香兰素生产线
由泰国亚香作为实施主体,在泰国亚香现有工厂区域内拟新建一条合成香兰素生产线,欣欣向荣为其合成香兰素生产线提供技术支持。
2、拟设立合资公司
亚香股份和欣欣向荣拟在中国香港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作为合作产品的销售平台,双方对合资公司的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合资公司股东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亚香股份 51 万元人民币 51%
欣欣向荣 49 万元人民币 49%
3、欣欣向荣向泰国亚香提供用于合成香兰素产品生产的原材料以及生产合成香兰素的相关技术授权,泰国亚香需向欣欣向荣支付相应的技术授权费。
4、由香港合资公司负责对外销售通过泰国亚香生产的合作产品。
三、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
此次与欣欣向荣合作投建合成香兰素生产线并设立销售合资公司是对泰国工厂产品及海外销售渠道的前瞻性布局。根据各方的初步合作规划,该生产线完全达产后,预计将实现 4,000 吨合成香兰素的年产能,将带来 4 亿元的年营业收入(上述数据系合作各方根据目前的市场状况估算,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项目实施和经营绩效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这将有助于推动泰国工厂产能的建设和目标的实现,并和美国子公司业务形成互补,实现多渠道、多产品的差异化补充。同时,这也将加强公司自有产品的国际影响力,并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海外市场的销售版图。
本次投资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合资公司设立后,其经营情况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系签约各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指导性文件,具体合作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相关合作事宜尚需各方协商确定,并以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后续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的执行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正常或持续履行的风险,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备案文件
1、《框架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