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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0

亚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香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26”)。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17.38倍(截至2022年6月7日,T-4日)。本次发行价格35.9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2.71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2年6月7日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17.38倍,超出幅度为88.20%;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8.86倍,超出幅度为13.34%,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892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及广发证券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2,0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44.34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44.34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300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44.34元/股,申购数量等于3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2年6月7日14:54:44:534的配售对象中,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申报顺序从后到前剔除46个配售对象。

  以上过程共剔除69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9,99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1,976,260万股的1.0115%。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5.9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2年6月13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2年6月13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35.98元/股,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 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 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 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 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 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 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仅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083,935股,占本次发行数 量的5.37%。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030,00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083,935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37%,初始战略配售与 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1,946,065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35.98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4.4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3.8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32.7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31.8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35.98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亚香股份
  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26”)。截至 2022 年
  6 月 7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7.38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 2022 年 6 月 7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情况如下:

                  2021 年扣非前 2021 年扣非后 T-4 日股票收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代码    简称  EPS(元/股) EPS(元/股) 盘价(元/股)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2021 年)  (2021 年)

300741.SZ 华宝股份    1.6308      1.3800      26.88        16.48        19.48

603020.SH 爱普股份    0.4923      0.3011      10.23        20.78        33.97

002001.SZ 新和成    1.3990      1.3420      22.03        15.75        16.42

002597.SZ 金禾实业    2.0985      1.7734      38.31        18.26        21.60

300856.SZ 科思股份    1.1771      1.0180      53.80        45.71        52.85

300886.SZ 华业香料    0.2354      0.1441      30.50      129.55      211.69

              平均值(剔除异常值华业香料)                  23.39        28.86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2年6月7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2021年扣非前/后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35.9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32.71 倍,高于可比上市公司静态
  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7 日(T-4 日)发布的“C26 化学
  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
  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第一、品牌和客户资源优势: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香料香精
  行业的知名企业,香料产品销售区域涵盖了我国及欧美、日本、东南亚等国家
  和地区,积累了深厚的品牌和客户资源。公司与众多国内外知名公司建立了稳
  定的业务关系,公司产品直接销售给国际十大香精香料公司中的奇华顿
  (Givaudan)、芬美意(Firmenich)、国际香料香精(IFF)、德之馨(Symrise)、
  花臣(Frutarom)、高砂(Takasago)等,通过 ABT 等贸易商间接销售给曼氏、
  森馨等,实现对十大国际香精香料公司的全覆盖。同时,公司产品直接销售给
  玛氏箭牌、亿滋国际、高露洁、薇美姿、都市牧场等国内外知名快速消费品公
司。

    此外,公司产品得到知名国际企业的认可。下游食品饮料、日用品企业对香料香精的生产商有较为严格的认证体系,为了长期保持产品特有的口感和香气,保持产品口味的稳定性。一旦确定后在较长时间内会保持稳定,通常不会对上游香精供应商进行大幅度的调整和更换,是公司核心优势之一。

    第二、产品质量优势: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一支具有丰富行业经验和企业管理经验的管理队伍。凭借公司质保部和质控部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
通 过  ISO9001:2015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ISO22000:2005  和
CNCA/CTS0020-2008A(CCAA0014-2014)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部分产品已通过包括欧盟 REACH、美国 FDA、INTERTEK、印尼 MUI HALAL、苏州市伊斯兰教协会清真证明等在内的多项认证。

    第三、技术优势:公司作为国内较早涉足天然香料研发、生产的厂商,经过多年的积累,已在天然香料的研发、生产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天然香料产品逾 90 种。其中,公司的香兰素产品与德之馨等少数几家香兰素产品获得了美国 FDA 和 TTB 对于天然香兰素的认可。此外,公司能够及时地按照客户需求改进工艺,准确把握市场动向,每年推出新的产品,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研发能力,是公司的核心主要优势之一。

    第四、品种丰富及细分市场领先优势:公司能够量产天香香料、合成香料和凉味剂三大系列共计逾 160 种,能满足下游领域较多品种需求。公司在香料品种和部分产品生产经营规模上的优势使公司能够满足下游香精厂商在香料质量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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