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8 证券简称:华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是科技”)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2023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675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2023 年上市公 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司(含 A、B 股) 涉及主要行业 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
审计情况 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
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
刑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 胡燕华 易莎 王焕森
何时成为注册会 2000 年 2017 年 2004 年
计师
何时开始从事上 1999 年 2012 年 2006 年
市公司审计
何时开始在本所 2000 年 2017 年 2019 年
执业
何时开始为本公 2023 年 2024 年 2021 年
司提供审计服务
2023 年,签署深赛
2023 年,签署锋龙股 格等上市公司 2022
份上市公司 2022 年 年度审计报告,复核
度审计报告; 华东医药、九洲集团
近三年签署或复 2022 年,签署天地数 等 2022 年度审计报
核上市公司审计 码等上市公司 2021 无 告;
报告情况 年度审计报告; 2022 年,签署深赛
2021 年,签署金洲管 格等上市公司 2021
道等上市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复核
年度审计报告 华东医药、九洲集团
等 2021 年度审计报
告;
2021 年,签署深赛
格、赢合科技、深城
交等上市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复核
华东医药、九洲集团
等 2020 年度审计报
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总额 80 万元,2024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
则与 2023 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