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8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收到李海先生、杨逢春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李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执行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杨逢春先生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海先生、杨逢春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公司已建立并形成一支稳定、经验丰富、年轻化的核心决策、管理团队,李海先生、杨逢春先生离职不会对公司经营及决策构成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万股,杨逢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万股,李海先生、杨逢春先生的原定任期至2023年3月25日结束,其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李海先生、杨逢春先生将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以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承诺。
李海先生、杨逢春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
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