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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凯新材: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6

万凯新材: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凯新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4 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8,585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全部为公开发
行新股。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将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T 日)分别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

    本次发行适用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
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 年修订)》(深证上〔2021〕919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 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1﹞212 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45.01 元/股(不含 45.01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

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45.01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 440 万股(不含 44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45.01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440
万股,且申购时间晚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 14:53:05:201(不含 2022 年 3 月 14 日
14:53:05:201)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45.01 元/股,拟申购数量
等于 44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2 年 3 月 14 日 14:53:05:201 的配售对象中,
按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排列将 1 个配售对象予以剔除。以上过程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126,890 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 12,667,670 万股的 1.0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5.68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2 年 3 月 17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35.68 元/股,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根据《首发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第(四)项,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1,717.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战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717.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10,369,953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2.08%。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6,800,047 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
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5、本次发行价格 35.68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51.16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45.36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的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3)68.21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4)60.4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的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35.68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
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截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1.46 倍。

    本次发行价格 35.6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68.21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14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超出幅度为 64.52%,
有以下三点原因:

    1、发行人 2021 年业绩增速较高,主要系现有产能良好运行,随着后疫情时
代境内需求持续增长,在手订单履行情况较好、新增订单需求逐步释放。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汇会阅[2022]0141 号”《审阅报告》,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增速为 3.11%,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速为 119.58%。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在手订单及发货情况以及市场环境,经公司管理层初步测算,预计
2022年1-3月营业收入在350,000万元至400,000万元,同比增长41.33%至61.5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在 17,000 万元至 21,500 万元,同比增长 19.53%至
49.88%。随着公司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逐步投产,公司产能将由 180 万吨/年提升至 240 万吨/年,位居全球前列,盈利能力亦将进一步提高。

    2、公司瓶级 PET 产品贴近消费市场,直接面向下游消费行业的国内外知名
企业,与农夫山泉、可口可乐、怡宝、娃哈哈等全球知名食品饮料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未来产品销售提供了有力保障。

    3、瓶级 PET 是目前全球范围内应用最广泛的包装材料之一,下游需求量稳
步提升,行业发展前景良好,且随着瓶级 PET 技术的发展和主要原材料成本的下降,促生了很多新应用方向,目前已经延伸到片材、膜材、工程塑料等领域。
    截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T-3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
率水平情况如下:

                        2020 年  2020 年    T-3 日    对应的静态  对应的静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扣非前    扣非后      股票      市盈率-    态市盈率-
                          EPS      EPS      收盘价    扣非前    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2020 年) (2020 年)

 301090.SZ  华润材料  0.4252    0.3922      11.06      26.01      28.20

 600370.SH  三房巷    0.1435    0.0708      2.78      19.37      39.28

                        平均值                            22.69      33.74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0 年扣非前/后 EPS=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35.6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68.21 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0 年平均静态市盈率,超出幅度为 102.16%,有以下三点原因:

    1、发行人重庆一期 60 万吨生产项目位于我国西部地区,在能源、原材料供
应、税收等方面较华东地区体现出一定的经济性。公司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将在重庆再投产 60 万吨生产装置,将进一步放大西部布局的成本优势和区位优势。

    2、发行人与三房巷主营业务存在一定差异导致可比性降低。三房巷除聚酯瓶片和 PTA 的生产及销售业务,还从事纺织、印染、PBT 工程塑料、热电的生产与销售等业务,而发行人聚焦于瓶级 PET 等聚酯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3、公司重视日常经营中的技术积累,被浙江省经信委等 5 个部门认定为省
级企业技术中心,先后参与多项国家标准、团体标准的制订及修订,已成功研制

多种不同性能的聚酯新材料,并不断加大在 PETG、改性 PET 以及 PTT 等高附
加值的新型多功能绿色环保高分子新材料的研发投入。

    本次发行价格 35.6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68.21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14 日(T-3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41.46 倍,高于同
行业可比公司 2020 年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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