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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汽股份: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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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15    证券简称:中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21年度财务报告,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 10,125.35 万元,以母公司净利润 10,125.35 万元为基数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1,012.53 万元,2021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9,112.82 万元,加上 2020 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6,332 万
元,减去 2021 年内分配利润 1,100 万元,2021 年度累计可
供股东分配利润 14,344.82 万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现拟定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1,322,400,000 股为基数,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现金股利人民币 0.2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415,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若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上述股本基数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配比例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制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和政策,能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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